本辦法于2020年10月修訂,根據上級文件精神設置過渡期,過渡期間按原有政策執行,新政策從2023年起申請學位的自考本科畢業生開始執行。 附件: 關于印發《上海財經大學授予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實施辦法》的通知(上財繼【2020】8號).doc